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工业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的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
对工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产业发展导向,重点行业、重要产品调整方案;指导行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组织拟定工业产业政策,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并组织实施行业整合;组织拟定工业方面的地方性综合经济法规,并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组织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规划。 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维护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乡镇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 对重化工业、轻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拟定地方性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产业技术政策;制定地方性行业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组织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联系、管理工商企业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组织拟定电力、煤炭等能源生产、流通管理办法,行使政府对电力、煤炭行业的管理职能; 研究提出改善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和促进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贯彻执行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农村商业设施,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整顿、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和编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企业“走出去”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指导和管理企业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和研发、境外资源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出口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规范对外经济合作经营秩序。
贯彻执行边境贸易发展政策、发展计划;管理边境地区边贸重要商品、毒品替代种植商品的进出口;做好边贸企业的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边境经济贸易发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
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吸引外资的法规及优惠措施建议;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年度计划及国家限制进口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管理和规范全市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展览、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展洽活动;指导创名牌出口商品活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口岸工作的规定、指示;提出口岸管理的实施意见;编制申报全市口岸开放、建设规划;监督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工作,实施通关便利化;研究改进口岸管理体制;协调口岸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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